【2024年10月07日訊】(英文大紀元記者Anne Johnson報導/趙孜濟編譯)無論是家庭住宅還是價值數百萬美元的遺產,你都希望確保你的遺囑正確指定誰繼承什麼資產。它被稱為你的最後遺囑是有原因的。這是你給家人和朋友留下的最後一條信息。
但是,如果你的遺囑沒有正確說明你想要什麼怎麼辦?它可能會產生漏洞,使其受到質疑,或者更糟糕的是,被宣布無效。什麼使遺囑無效?
全息遺囑可能無效
全息遺囑(holographic)是手寫的,沒有任何證人簽名。儘管一些州認為這是有效的,但許多州並不認為。在這些州,手寫遺囑將被宣布無效。
有趣的是,在某些州,口頭遺囑在特定情況下被認為是有效的。
檢查你所在的州法律,以確保你的全息遺囑是可接受的。
未能銷毀以前的遺囑
你的情況發生了變化,結婚了,嬰兒出生了。當這種情況發生時,許多人都想改變他們的遺囑。
如果你不銷毀以前的遺囑,可能會出現一些混亂。但是,如果你的新遺囑有特定的語言,應該沒問題。該語言是:「我撤銷所有先前可執行的遺囑。」
最好的做法是銷毀以前的遺囑。
缺乏立遺囑能力
立遺囑人必須「心智健全」才能簽署遺囑,但在許多州,這水平要求很低。這可能會令人困惑,因為在許多州,簽署標準合同所需的能力水平很高。
大多數州對立遺囑人的能力有要求,他們至少需要了解兩個概念。
首先,立遺囑人知道他們的資產範圍(他們擁有什麼),其次,他們必須了解他們資產的自然對象(即繼承人和近親)。
但是,當立遺囑人通過能力要求時,證明能力的責任就落在了挑戰者身上。他們必須提供清晰和令人信服的證據,證明立遺囑人心智不健全。他們必須出示以下證據:衰老,痴呆,精神錯亂,精神疾病,認知記憶力下降,或類似的情況。
證據可能以醫療記錄或醫療保健提供者、家庭看護人等的宣誓證詞的形式出現。這些人必須發誓他們在相關時間內目睹了立遺囑人的狀況。
未進行公證或簽名
一些州要求在簽署遺囑時對簽名進行公證。你不能先簽字然後再進行公證,因為這會使遺囑無效,儘管大多數公證人無論如何都不會這樣做。
其它州要求在簽署時多次簽署遺囑。與你所在的州或主管律師核實是明智的,以確保你正確簽署遺囑。
沒有適當的證人
通常,各州需要兩到三個人見證遺囑的簽署。他們都必須年滿18歲。證人不僅必須看到你簽署遺囑,還必須說明你當時心智健全。你應該有受益人或遺囑執行人作為簽署遺囑的見證人。
證人需要簽署他們見證你簽署遺囑。
對立遺囑人的不當影響或欺詐
不當影響是遺囑無效的另一種方式。這是當一個人影響或迫使立遺囑人為了影響者的利益而改變他們的意願時。這可能與立遺囑人缺乏行為能力有關。
為此,影響者可能會使用武力或孤立的威脅來動搖立遺囑人。
如果基於這些理由,遺囑受到質疑,挑戰者必須出示證明這一點的明確和令人信服的證據。
如果有人在遺囑內容方面誤導後代,或者他們被引導相信他們簽署的文件不是他們的遺囑,就會發生欺詐。
不遵守所在州的規定
每個州都要求遺囑中必須使用特定的語言。你應該了解你所在州的法律或聯繫專門從事遺產法的精通律師。
任何州的主要語言都是:
• 這是你最後的遺囑和遺囑的聲明
• 一份明確的繼承人名單
• 執行程序的命名
通常,如果你的遺囑寫在一個州但搬到另一個州,遺囑將被接受。但是,它必須按照第一個州的相同法律書寫,才能在你的新州有效。
當遺囑被宣布無效時會發生什麼
如果遺囑被宣布無效,資產將根據之前的遺囑進行分配。如果沒有以前的遺囑,那麼資產將根據遺囑規則進行分配。換句話說,它將被視為死者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去世。
這意味著資產將僅分配給合法或民事伴侶以及其他一些親屬。
與稱職的律師合作
僱用專門從事遺產法的律師至關重要,這樣你的最後請求才能得到妥善處理。如果你有親人或你希望你的資產捐給慈善機構,請避免你的遺囑可能無效的任何原因。◇
原文:「How to Ensure Your Will Is Not Invalid」刊於英文《大紀元時報》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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